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是保障民生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。当前,我国食用农产品供给总体充足,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,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,监管任务依然艰巨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现就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。 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,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。严格落实“四个最严”要求(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),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建立健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管责任体系。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,形成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
二、 聚焦源头治理,严控生产环节风险。 质量安全是“产出来”的。要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治理与保护,持续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修复,严控工业“三废”对农田的污染。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,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,指导生产者科学、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(农药、兽药、肥料、饲料等),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。强化对种植养殖基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,建立生产记录档案,推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实施,实现源头可追溯。
三、 紧盯流通环节,织密市场准入网络。 强化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、农贸市场、超市等流通环节的监管。督促市场开办者、销售者履行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。加大对重点品种、重点区域的抽检监测力度和频次,特别是对风险较高的蔬菜、水果、畜禽产品、水产品等,要增加抽检覆盖面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要依法依规迅速处置,追查来源和流向,并公开相关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 提升监管能力,创新监管方式方法。 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,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和装备,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。加大财政投入,改善检验检测设施条件,提升风险监测、评估和预警能力。充分运用大数据、物联网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,加快建设覆盖主要品种、贯穿全链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。推行“智慧监管”,实现线上线下协同,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。鼓励社会监督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落实举报奖励制度。
五、 坚持重典治乱,严厉打击违法行为。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对在食用农产品中非法添加、使用禁限用农兽药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“零容忍”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,对涉嫌犯罪的,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依法加大处罚力度,形成强大震慑。完善信用监管机制,将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者列入“黑名单”,实施联合惩戒,使其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
六、 加强宣传引导,构建社会共治格局。 广泛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,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,提升消费者的安全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,回应社会关切,营造人人关心、人人参与、人人监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各地区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,勇于担当,狠抓落实,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、吃得放心,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